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1397973852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常识
文章列表

保险退保的材料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条件

2020年5月6日  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http://www.gzhxplaw.com/

 崔红生,赣州市宁都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西翠微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保险退保的材料

  即使是在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之后,作为投保人,也是可以要求保险人退保的。而只要是在法律范围内要求的退保,那么保险人也是要办理的。但这个过程中,可能需要投保人提供一定的材料才行,那到底退保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退保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寿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二、退保手续费怎么算


  1、手续费用无论签约过程,还是退保金的支付过程,保险公司都会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有一定的额外费用支出,因此要向违约的投保人收取手续费。


  2、佣金成本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投保人购买保单的第一年或最初几年向代理人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的佣金,一旦投保人中途退保,已经支付出去的佣金将无法收回,而保险公司在佣金上的损失是要由违约的投保人承担的。


  3、保障扣除保险合同生效到退保前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要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也就是说在退保前保险公司已经提供了一段时间的风险保障,因此需要投保人的保费对价。这些保费需要在退保时从退保金中扣除。


  4、投资折价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后,要进行与负债相匹配的投资管理,要投资出去。而任何投资都有一个预先根据险种和保费收入预设的投资期,投资期的长短对应着期望收益的大小。保险公司提前把这笔钱从资本市场或货币市场拿回支付给客户所造成的投资市场上的折价也需要退保的客户来承担。


  5、利率调整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除了一部分按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投资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存在银行。如果投保人退保就相当于储户提前提取在银行里的定期存款,银行只能按活期利率计息。同样,保险公司也就不能按照原来的预定利率向退保的客户支付退保金了。


  6、总体风险一般而言,低风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更容易退保,当低风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退出时,剩下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总体风险水平会升高,意味着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着收不抵支的风险,所以保险公司要向毁约的投保人收取一些费用,以使收支相抵。


  7、已付金额有些保单在退保时,保险公司曾经因保险事故的发生或其他条件的达成支付过保险金,在一些险种中已付金额也影响退保费的多寡。


  8、其他因素有时保险公司为了遏制退保,还要通过收取退保费向违约的投保人收取一定的罚金。此外,保险公司已向投保人支付的红利、提供的风险管理和理财服务、低息保单抵押贷款等等也是保险公司收取退保费的因素。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条件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在生效之后,都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那么对于保险合同来讲,大家知道能够导致其合同效力中止的条件都有哪些吗


  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规定可见,保险合同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


  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


  投保人逾期未交付保险费,即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缴纳保险费的日期或缴费宽限期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其他补救办法。例如解除合同、减少保险金额、保险费自动垫交等。保险合同的中止,仅暂时中止保险合同的效力,虽然仍可通过一定方式使保险合同复效,但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人不负保险。


  二、保险合同中止后能复效吗


  关于保险合同的效力恢复,保险公司一般规定人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但是,因为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等各种状态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在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时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和提供相关的健康资料,保险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恢复合同的效力。


  尽管当事人在合同中止后将保险费存入指定交费账户,但未获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和同意,因此保险合同不能自动恢复效力。在效力中止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来源: 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Tags: 保险退保的材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条件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什么是风险代理合同 行政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 2.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合同分类具体分为了哪些
  • 3.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有效期是多少 出口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4.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正文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 5.装修施工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欲转型要求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