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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刑侦大队:为钱财虚构事实行诈骗 触法律身陷囹圄人财空

2018年8月21日  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http://www.gzhxplaw.com/

近日,刑侦大队通过调查走访、布控蹲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泉,破获一起价值45000元诈骗案件1起。

3月15日10时许,胡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之间,被刘某泉以有土地出让建房为名,共骗去现金45000元,请求查处。

接报案后,刑侦大队河东中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民警对报案人提到的转让地块及嫌疑人进行秘密调查,发现该地块与嫌疑人毫无关系,纯属虚构,而嫌疑人刘某泉也一直在可以躲避受害人及公安机关的调查。民警判断,嫌疑人刘某泉应该涉嫌虚构有土地转让诈骗他人现金重大嫌疑。为了将其抓捕归案,民警根据对其个人信息研判的结果,组织布控蹲守。5月5日15时,蹲守民警将潜回家中的嫌疑人刘某泉抓获。

经审讯查明,2014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泉发现有外村人到其村里安置区购买土地建房。经济拮据的刘某泉认为发财机会来了,产生了编造有土地转让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并有意识地在村里散布,其在兴国县长冈乡仁塘村南岭移民点内有建房用地可出让。嫌疑人刘某泉朋友杨某华获悉其有土地出让信息后,将该嫌疑人在兴国县长冈乡仁塘村南岭移民点内有建房用地可出售信息告诉两人共同的朋友胡某。胡某得知该信息后,于2015年农历8月14日至农历12月期间,与刘洪泉签订了购买土地协议,先后四次总共付现金45000元。今年3月份,胡某发现他人在刘洪泉转让给自己的土地上建房,才发觉被骗。发觉被骗后,胡某多次找到刘洪泉要求退还所支付的购土地款,刘某泉则以各种理由搪塞,并四处躲避受害人,拒不退还款项。

日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泉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侦办中。


来源: 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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