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13979738525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合同常识
婚内侵权
房屋产权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交通肇事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合同常识
婚内侵权
婚姻纠纷
房屋产权
离婚房产
刑事法规
合同效力
交通肇事
事故认定
人身损害
文章列表
交通肇事逃逸
2018年7月23日
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http://www.gzhxplaw.com/
张某驾驶拉土车从某市*区*街上行驶,将骑自行车的刘某撞倒,下车后与刘某协商,赔偿给刘某500元,张某继续把土拉到施工场地,又从原路返回继续去拉土,看见路边刘某还在事发现场,就再次下车察看刘某伤势,拨打120急救电话,刘某最终因求治不及时淤血过多休克死亡。
观点一、张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量刑在3年以上7年以下判处刑罚。
观点二、张某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量刑应在3年以下。
律师观点:本律师同意第二种观点,要构成逃逸,必须是肇事者明知将他人撞伤,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故意逃离事发现场。本案张某在跟刘某协商赔偿事宜后才离开事发现场,并且客观上是去工作(拉土),而不是逃避法律追究;同时在回来路中看见刘某还未离开事故现场,就下车询问,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其行为都是在积极地救助刘某,所以本案不构成逃逸。
来源:
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交通肇事罪和交通事故的区别在哪 新交通肇事赔偿标准为多少钱
2.一般交通肇事刑事立案标准 新交通肇事赔偿标准为多少钱
3.交通肇事逃逸主观方面的原因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法院会怎么判
4.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
5.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 构成交通肇事罪最低判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