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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期限是什么时候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进行认定

2022年6月22日  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http://www.gzhxplaw.com/

 崔红生律师,赣州市宁都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西翠微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期限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如果不服的话,是可以依照程序申请重新认定的,不过这个期限是有规定的。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期限是什么时候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期限是什么时候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①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②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③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④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如果对认定不服,应尽早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认定的构成条件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书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或者意外原因。


  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期限是什么时候的全部内容。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申请重新认定的,法律中也有一些不可以重新认定的情形。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进行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警察会根据情况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那么,大家是否了解过交通事故认定的知识呢没有关系,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了有关常见交通事故怎么进行认定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常见交通事故怎么进行认定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在具体案列中,交通事故的认定需要区分不同的肇事情形,因此需要对应具体情节来对应相应的情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包括: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


  交通事故的承担实行过错原则认定。


  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


  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


  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


  二、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交通事故认定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常见交通事故怎么进行认定的法律知识,欢迎登录,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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