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红生律师,赣州市宁都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西翠微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崔红生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问题,一方会出现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将财产赠与兄弟姐妹或者父母,这种情况下,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接下来收集了相关的内容,为大家具体介绍这一问题,欢迎阅读!
一、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看到原本恩爱的夫妻变成过路冤家后,相互争夺财产的案例。有的人为了在离婚中不让配偶分割到财产,将房产、汽车、公司股权等大额财产“赠与”给自己一方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以达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甚至是报复对方的目的。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两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性质不同,会带来两类不同的法律后果:
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与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 如果赠与物是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婚后约定为个人所有、法定的婚后个人财产,那么赠与人拥有对赠与物的完整的处分权,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可以赠与他人,而且配偶不能撤销这种赠与。
单方赠送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如果赠与物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一种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按照法律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处分共有财产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夫妻单方面将共有财产赠与的,需要另一方配偶进行确认,在其同意赠与前,单方赠与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换句话说,如果配偶一方悄悄将夫妻财产赠与给他人,而没有得到配偶另一方的同意,一旦配偶知情后,其表示同意的,单方赠与行为有效,配偶另一方表示不同意的,赠与行为无效,被赠与人应当将财产返还。
二、离婚前一方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通过上述文字的阅读,我们知道“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判断侵权的标准主要根据婚内财产的性质。如果是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父母或者亲属,如果是双方共同财产,则需要根据另一方是否同意为依据,如果另一方不同意赠与,则赠与无效。
一、对于一方婚内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内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二、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三、离婚财产的分割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范围包括: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我们需要详细的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才能避免许多纠纷的发生,才能更加有力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由于当今社会的科技发展迅速,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学习,以及了解事实新闻,因此我们可以利用已有的途径学些有关法律知识。
来源: 赣州市宁都县律师 Tags: 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对于一方婚内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